2004年12月6日
一、今年以來煤礦安全監察工作進展情況
今年以來,在國家局黨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決定》,圍繞國家局工作總體部署,按照年初確定的“三個下降”即事故死亡人數、百萬噸死亡率和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均比去年有較大幅度下降目標,扎扎實實地推進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促進了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截至11月底,全省煤礦共發生死亡事故74起、死亡81人,比國家局下達的控制指標減少38人;百萬噸死亡率1.17,比國家局下達的百萬噸死亡率指標下降1.25。沒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今年以來我局圍繞工作任務和目標,扎扎實實地抓好落實。在抓落實的過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強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監督落實。建立并實行“雙目標控制、雙崗雙責”考核體系。雙目標控制即配合省政府把控制指標分解到各產煤市、四大礦業集團;同時,把指標分解到機關有關處室、各辦事處。雙崗雙責即站在監察這個崗,履行好對市、尤其是縣以下政府、煤炭企業指標分解及落實的責任;站在監察機構內部管理這個崗,落實好本部門、本轄區內指標落實考核的責任。1-11月份,除4個產煤市外,其他市、四大礦業集團和辦事處始終控制在進度目標以內,其中安慶市沒有發生事故。
(二)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國家局8號令等學習宣傳,使各煤礦明了頒證的條件、程序、期限等。制定了《安徽省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方案》,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工作座談會,加強對中介機構安全評價的監督。截至11月底,共有116個煤礦企業進行了安全評價,20對煤礦(含公司)已經申報,已受理15對(含公司),4對礦井已經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加強深化整治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督導。配合省政府制定了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意見,加強對重大隱患、采礦秩序、D類礦井等整治監察,并三次在省政府安委會上對整治督察情況進行了匯報。召開了全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專項督察座談會,配合省煤炭工業協會制定了《安徽省小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等。對重大隱患均實行登記、建檔管理,并督促企業制定具體整改計劃,明確責任,截至11月底,已整改銷案的重大隱患32條。關閉了7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D類礦井由去年底的60處減少到2處。國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展較好,小煤礦已經啟動并初顯成效。
(四)加強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形式的創新。強化對企業決策層、管理層、技術層針對性監察和重大事項監察,組織了五次集中監察和兩次交叉互查。最近,省局和各辦事處圍繞“十二字”方針的落實,又主動介入四大礦業集團2005年度生產準備計劃的審查,并針對性提出了具體監察建議。強化執法手段,完成了全省高瓦斯和突出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信息網絡與省局和辦事處聯網工程。
(五)加強監察隊伍的建設。注重培育監察員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現場,不畏艱難,吃苦耐勞,嚴格依法辦事,該作為的必須盡職盡責,執法到位;加強廉政建設,要求全體監察員嚴格執行國家局黨組和省局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截至目前沒有發現一起違規違紀行為,樹立了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和秉公執法的權威。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煤礦安全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國務院領導和王部長等國家局領導重要講話精神,下一步我局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理念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工作座談會精神和國辦79號文件,牢固確立安全發展觀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基本方針,認真總結今年的各項工作,冷靜分析全省煤礦安全形勢,謀劃好明年思路、目標和主要措施,不斷開創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堅持瓦斯為天,突出工作重點,推進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深入。認真吸取大平、陳家山事故教訓,進一步督察“一通三防”專項整治,把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落實作為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的主要內容。對高瓦斯礦井沒有建立抽放系統、“先抽后采”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瓦斯超限或經常處于臨界狀態的;沒有安全監控系統或監控系統功能不齊全、運行不正常的;超通風能力生產的;通風系統不完善、設施質量不高、抗災能力低的;高突礦井專用回風巷沒有落實的,采區沒有實行分區通風,存在串聯風、循環風、風流短路的;突出礦井沒有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突出煤層(區域)未經解突進行采掘作業的,等等,令行禁止,立即進行整改,毫不含糊。
三是堅持從源頭管理抓起,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在嚴格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頒證工作。突出過程,通過申領、頒證過程,促進企業加大投入,加快隱患整改,達到安全生產許可條件,逐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技術裝備平、信息化水平及綜合防災抗災能力,爭取到年底國有重點煤礦頒證完畢,明年一季度末,80%以上小煤礦申領審核結束。
四是堅持以本質安全為目標,進一步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工作的加強。加強對煤礦安全整治的監督檢查,再淘汰和關閉一批井型小、災害嚴重、防災抗災能力弱、安全生產水平低的小煤礦。加強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督促指導,力爭到年底各礦業集團絕大部分礦井到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職業安全健康專項督察。
五是堅持圍繞更好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提高執法效能,加強安全生產協調體系建設。建立并落實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工作通報、信息交流、聯席會議、聯合執法等制度,構建協調工作機制,形成抓好煤礦安全工作的合力;完善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執法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加快煤礦應急救援體系和礦用產品檢測檢驗中心建設;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為煤礦安全監察服務;培育中介機構,完善專家庫。
徐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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