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爭斗雙方避談拆分黃家不斥再開股東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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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28特別股東大會后炒得熱火朝天的國美電器非上市門店分拆一事,在雙方當時建議的分拆日(11月1日)到來之時,雙方均避而不談了。 不過,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家族方面在消除股票增發隱患后,再次向董事會發難。兩天前,黃光裕的妻子、保釋出獄的杜鵑公開表示,過去一年多來,國美電器的戰略方向和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陳曉應對此負責,退出董事會。并且強調,不排除再度提議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拆還是不拆? 黃光裕私人律師鄒曉春對外坦陳,928之后,大股東與國美方面有多次接觸,但對方一直對大股東提出的一攬子計劃談判不夠積極,采取拖延方式,繼續排擠、損害創始股東的合法權益。因此,大股東方面強調,合理時間內,協商如果沒有進展,將考慮終止非上市業務的托管,并再度提議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現在是否將非上市公司進行拆分,主動權掌握在大股東手中。一位國美電器人士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關于國美非上市門店的分拆,最早來自8月27日,大股東控股的北京國美給國美上市公司發布的一則通函,通函中表示,如果大股東提出的動議未能在9月28日的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大股東將終止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簽署的采購和管理協議。 據接近黃氏家族的人表示,8月30日,陳曉以國美電器董事會的名義向大股東回復了一則通函,通函稱,上市公司將從10月31日開始自動終止與非上市公司的采購等托管協議。不過對于該通函,國美上市公司并未發布公告。有消息人士指出,該通函雖然加蓋了國美電器的公章,但主要由陳曉授意,并未獲得董事會認可,最終也并未公告。也許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國美董事會并非鐵板一塊,其管理層和投資方之間同樣存在利益糾結。 大股東當初的通函是說,如果我們的動議全部未獲通過,則非上市門店終止與上市公司的授權協議自動生效,但如果只是部分動議通過,那我們會在一定時間內提出新的方案。大股東方面發言人表示,大股東提出的新方案,就是所謂的一攬子方案,其中包括陳曉必須退出、更換2名國美董事會成員以及調整國美電器的發展戰略。 不過,國美電器人士仍然暗指,按照大股東在國美上市時簽署的非競爭協議,大股東不得與上市公司開展同業競爭,一旦非上市門店被分拆,并成為第二家國美,大股東就違反了當初的協議,按照相關規定,黃光裕家族必須在大股東地位和分拆非上市資產進行同業競爭之間作出選擇。國美電器人士認為,無論是哪種選擇,都意味著大股東當初的動議讓自己陷入了騎虎難下的境地。 大股東方面并不認可這個說法。其發言人表示,香港上市公司并沒有相關規定。對方指出,按照當初上市時的協議,只要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在30%以上,即使分拆出來非上市門店,只是不能在國美上市公司的門店區域內開新店,反之亦然。 這也是國美董事會處心積慮醞釀增發,計劃將大股東股權稀釋到30%以下的原因所在。大股東發言人表示。 但值得注意的是,永樂及大中品牌目前仍在國美非上市門店優勢區域上海和北京開店,這也將對未來非上市門店的獨立經營帶來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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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
國美爭斗雙方避談拆分黃家不斥再開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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